
南财智讯12月2日电,宝新能源公告,实际控制人叶华能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7年1月,叶华能决策将宝丽华集团持有的111,188,325股宝新能源股权协议转让至宁远喜名下,由宁远喜代持,叶华能未如实告知宝新能源股份代持情况,广东证监局拟对叶华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此外,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期间,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违规减持比例1.1%,违规减持金额14,122.38万元,叶华能对违规减持事项负有责任,广东证监局拟对叶华能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处罚款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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